要看這筆資金發生的原因:
1、如果是與工商個體戶或者個人,發生業務交易,對方沒有對公賬戶,又是不涉稅項目,那工商個體戶或個人就不涉及交稅的問題。
2、公司給員工發工資。 公司高管年薪很高幾百萬上千萬的,屬于大額轉賬,但現金管理辦法中是認可這種業務的。公司高管收到的薪酬要交稅,這屬于工資薪酬所得,但公司會行駛代扣代繳義務。
3、公司與個人的交易,但屬于應稅行為,那對方是要交稅的。如果有正規的合同,那業務就是真實的,公司給私人轉賬也完全沒問題。私人這筆錢要不要交稅呢?那自然是要交。公司不能只是賺錢,不入賬,公司入賬就需要個人開發票,個人開發票就會被稅務機關要求交稅。
4、公司給股東轉賬。 如果轉給股東的錢,是屬于歸還股東的欠款,那這筆錢,股東是不需要交稅的。這是被允許的借貸業務,也不涉及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