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不經營了一定要注銷,公司法規定的,總結為公司需要注銷。這個沒什么說法,反正就是我們不經營、閑置等的公司主動去注銷。所以大的層面來說,公司注銷是每個法人、股東等人員的義務。公司需要注銷!
第二 公司不主動注銷的,且被工商局吊銷執照的,其公司法人、股東等人員會被拉入黑名單3年。不然會產生如下后果:
1.工商局黑名單,三年不能當老板
被列入工商局黑名單的原因主要有兩種:
一種是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,比如你嚴重違法經營或是六個月以上不經營。
第二種是因為連續三年沒有年報等行為被列入“嚴重違法失信企業”。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的法定代表人、負責人,三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、負責人。
2、法人不能買社保
想要繼續繳社保的方法只有一個,那就是把自己從黑名單上弄下來,也就是必須把之前公司所欠的稅款,罰金,滯納金都補齊,然后正常注銷。
3、個人征信黑記錄
4、被限制出行;
5、法人代表不能貸款買房、移民。
6、影響子女教育。
建議一、按規定的流程及時辦理注銷。
公司注銷的辦理涉及到較多步驟,如公司印章注銷、銀行注銷、稅務注銷、執照注銷、相關許可證注銷等。
一旦確定公司長期不再經營,建議及時辦理注銷,從后續日常的維護費用及辦公地址租金支出來比較,注銷的費用是一次性支出,而且可以避免經營異常的風險。